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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 教學組長 - 教務處 | 2024-04-26 | 點閱數: 24
說明:
一、 依據本市112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 質計畫辦理。
二、 旨揭各領域召集人研習時間及相關資訊請見附件,請各校依時派員參加。
三、 本案研習請貴校務必指派至少1人參加(綜合活動領域及藝術領域參與對象為113學年度領域召集人),本局准予出席人員以公 (差)假登記,參與人員在所屬領域時段不排課原則下,所遺留課務得依規定聘請代課教師並得支領代課鐘點,由學校預算-用人費用-聘僱及兼職人員薪資-兼職人員酬金項下支應,倘經費有所不足再由本局補助。若辦理時間為假日,參與人員得核實於2年內擇日補休並課務排代(課務排代每校以1人為限;若有其他同校教師參與,得於課務自理情形下擇日補休)。
四、 本局所屬國民教育輔導團工作人員,若辦理時間為假日,亦得於2年內擇日補休並課務排代。本案辦理活動期間所遺課務得依規定聘請代課教師並得支領代課鐘點,並由本局112學年度精進計畫統籌支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