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研習 教學組長 - 教務處 | 2024-04-13 | 點閱數: 36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3年2月5日桃教中字第1130011211號函辦理。
二、 因應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及本市重要教育政策推動,為協助教師精進課堂專業知能,提升教師教學品質及學生學習表現,爰辦理旨揭跨領域彈性課程設計工作坊。工作坊資訊如下:
(一) 時間:113年5月3日(星期五)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
(二) 地點:桃園市立楊梅國中。
(三) 對象:第六群組各校自然領域種子教師(上下學期參加教師相同)。
(四) 請各校教務處協助將公文的附件列印給參與研習教師,並請提醒教師務必攜帶物品及相關資料,以利研習之進行。
三、 研習報名:113年4月8日(星期一)起至5月3日(星期五)下午1時止,於桃園市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報名(網址:https://drp.tyc.edu.tw/TYDRP/Index.aspx,承辦單位:楊梅國中),公立學校教師點選教育公務帳號登入,私立學校教師請點選一般帳號登入(首次使用教師請先自行申請帳號),全程參與人員由承辦學校核予研習時數4小時。
四、 依111年10月26日桃教中字第1110102082號函,參與教師由服務學校本權責核予公(差)假登記,請學校協助派代事宜;市立國中教師所遺課務得依規定聘請代課教師並得支領代課鐘點,由學校預算─用人費用─聘僱及兼職人員薪資─兼職人員酬金項下支應,倘有不足再由教育局辦理代課鐘點費預算不足補助作業,並請學校相關人員應在不重複支用原則下支領經費。另教師得視實際參加情形於研習結束後2年內覈實補休,並請悉依桃園市市立各級學校教師出勤管理要點暨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2年2月15日桃教人字第1120010317號函規定辦理。
五、 為提升經費使用效益,參加研習教師返校後,請各校督導參與研習教師須於領域教學研討會公開分享及領導有關跨領域彈性課程設計與評鑑之共備知能及成果,各領域教師則需運用工作坊所學設計跨領域彈性課程切合實施於平時教學中。
六、 本研習爰委請本市國民教育輔導團成員(含領召校長、副領召校長、專任輔導員、兼任輔導員)擔任工作坊課程之講師、助教,並視工作坊課程需求擔任課程活動的協助人員,請服務學校本權責核予教師公(差)假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