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ryjh011 - 教務處 | 2017-08-02 | 點閱數: 460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6年7月27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60079969號函辦理。
二、 本案研習會係為配合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的實施,讓教師熟悉國中教育會考命題原則與試題編寫技術,並網羅命題教師,爰於106年10月30日(星期一)假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相關命題研習計畫請參閱附件。
三、 貴校教師參加上開研習經學校同意核予公假及課務排代,所遺課務得依規定聘請代課教師並得支領代課鐘點,由學校預算-用人費用-聘僱及兼職人員薪資-兼職人員酬金項下支應,倘有不足再行由本局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