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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 ryjh011 - 教務處 | 2017-06-28 | 點閱數: 491
一、 依據教育部106年6月20日臺教師(一)字第1060086470號函辦理。
二、 旨揭目的為透過教學實踐研究案例的發表,驗證本計畫實施效應,並經由發表現場的共同研討,探究藝術教育理念落實的方式,以及視覺藝術課程結構與教學專長的有效發展途徑。
三、 辦理時間與地點:106年7月13、14二日,國家教育研究院三峽院區101研習教室,詳情請洽:台北市內湖區麗山國小張芷瑄老師,電話:02-26574158#328;傳真02-27994484、e-mail:bobo8231@gmail.com。
四、 本局同意參與旨揭會議之教師,活動是日核予公(差)假登記。
五、 檢附「106年度視覺藝術教學實踐研究與發表會計畫優良研究案例全國發表會」實施辦法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