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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ryjh011 - 教務處 | 2017-06-07 | 點閱數: 482
一、 本局106年5月31日桃教小字第1060040754號函諒達。
二、 本案專業培訓日期訂於106年7月3日(星期一)至7月7日(星期五)假新屋國小辦理,倘有課務之教師,得核予公(差)假登記參加,並請貴校逕依差勤管理相關規定本權責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