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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 ryjh011 - 教務處 | 2017-06-06 | 點閱數: 449
一、 依據105年度上半年暨105學年度補救教學整體行政推動計畫「大專學生及其他教學人員研習」實施計畫辦理。
二、 本校負責承辦此次活動,請各校協助報名,錄取順序以5月20日參加媒合之大專生優先,其後報名先後順序錄取。
三、 參加研習資格為大專以上未領有18小時補救教學人員證書者,即有資格報名參加。
四、 研習辦理時間為106年6月29日(四)~7月1日(六)。
五、 報名截止時間:因目前尚未接獲教育局轉發之公文,時間延至106年6月12日(一)止。
六、 隨文附研習計畫及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