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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組 - 教務處 | 2016-08-24 | 點閱數: 691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市立高級中學及公私立國民中小學軍公教遺族及傷殘榮軍子女就學費用優待要點辦理。
二、本學期申請期限自開學後至105年9月29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