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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 ryjh011 - 教務處 | 2017-05-17 | 點閱數: 469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6年5月12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60051997A號函辦理。
二、 法務部及教育部為培養全國國中、高中職及五年制專科學校教師運用全國法規資料庫作為法治教學平台,並提昇教師發揮創意教學與教案編寫技巧,分別於北區、中區、南區舉辦3場次「全國法規資料庫創意教學教師研習會」及1場次「全國法規資料庫創意教案工作坊」(課程說明詳如附件)。請貴校鼓勵教師參訓,參訓教師須擔任貴校種子教師,以協助推廣及運用全國法規資料庫作為法治教學平台。
三、 研習日期及地點:
(一) 3場次「全國法規資料庫創意教學教師研習會」
1、 北區:106年6月14日(星期三)下午13時30分至16時30分。地點:臺北市電腦商業同業公會。
2、 中區:106年6月12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12時。地點:中國文化大學推廣教育部臺中教育中心。
3、 南區:106年6月7日(星期三)下午13時30分至16時30分。地點:中國文化大學推廣教育部高雄教育中心。
(二) 1場次「全國法規資料庫創意教案工作坊」:時間106年6月12日(星期一)下午13時30分至17時00分。地點:中國文化大學推廣教育部臺中教育中心。
(三) 參加對象:
1、 全國國中現職教師(含代理老師、實習老師)。
2、 全國高中職現職教師(含代理老師、實習老師)。
3、 全國五年制專科學校現職教師(含代理老師、實習老師)。
(四) 推派人數:請鼓勵教師參訓,惟各場次實際參訓教師名單,將依各場次線上報名審核錄取名單為準,各課程名額有限,額滿為止。
(五) 各場次教師研習會及工作坊課程係採線上分別報名,請參訓人員自即日起逕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上網報名(網址為http://www1.inservice.edu.tw/),若為106年度實習教師,因教師帳號尚未啟用,請至 https://goo.gl/a3lfhS報名,待教師帳號於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建檔後,將再進行研習時數核發登錄。報名截止日期為各區研習日期前3日,全程參與「全國法規資料庫創意教學教師研習會」之教師該單位將核予研習時數2小時;全程參與「全國法規資料庫創意教案工作坊」之教師該單位將核予研習時數3小時。
(六) 如有疑義,請逕洽法務部承辦人李先生(電話02-21910189轉7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