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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室 - 人事室 | 2017-05-02 | 點閱數: 522

轉知協助國家教育研究院(以下簡稱國教院)執行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研究發展相關業務商借教師推薦

檢送國教院商借教師需求說明及推薦表(如附件),惠請轉知或推薦優秀教師,並填寫推薦表於106年5月5日(星期五)前函送國教院,後續由國教院組成小組進行審查遴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