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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 訓育組 - 學務處 | 2018-02-12 | 點閱數: 516
一、依據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107年2月7日藝苗字第1073000262號函辦理。
二、本計畫分別為公辦班、自辦班。
三、公辦班課程時間:107年3月17日至107年6月2日,每週六上午9時30分至16時30分(6小時),3月9日17時30分報名截止。自辦班請自洽工坊老師。
四、招生人數:預計錄取人數16人。
五、上課地點: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苗栗工藝產業研發分館金工工坊(苗栗市水源里11鄰水流娘8-2號)。
六、研習收費辦法:
(一)公辦班:教學指導鐘點費(含助教費)由該中心支付,材料費6,000元由工坊老師依教學內容必要合理訂定,並自行收費另開立收據。依據該中心工藝文創產業人才培育計畫作業要點規定收費標準計算,60hr*21元(每小時)=1,260元,費用總計=學雜費1,260元+材料費6,000元,合計費用7,260元,研習成績及格,及缺席未逾總研習時數60小時的五分之一者,由該中心核發結業證書,詳簡章。
(二)自辦班:由工坊老師自定學費,並自行辦理報名及繳費手續。
七、公辦課程結束之研習時數登錄於公務人員終身學習網站。
八、本案聯絡人:張先生,電話:037-222693分機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