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度「台灣陽光關懷協會教育助學金」申請
公告 2023-09-04 · 註冊組 · 教務處 · 點閱數:275
| 一、 | 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辦理台灣陽光關懷協會教育助學金實施要點」辦理。 |
| 二、 | 申請資格:凡就讀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學生,具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申請本助學金: |
| (一) | 因意外傷病需急難扶助之學生。 |
| (二) | 因頓失依靠需扶助之學生。 |
| (三) | 因生活困頓需扶助之學生。 |
| 三、 | 申請方式:符合申請條件之學生,應檢附申請書等相關資料,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 |
如需申請者,請載112年9/25(一)前備妥資料向註冊組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