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_MI_TADNEWS_ARCHIVE
_MI_TADNEWS_NEWSPAPER
_MB_SYSTEM_ADMENU
文章分類
教務處
學務處
總務處
輔導室
人事室
Back
本站消息
轉知教育部函釋兼任行政職務教師是否為「公務人員兼任政府投資或轉投資民營事業機構、財團法人及社團法人董、監事職務規定」適用對象案。
公告
2023-04-13 · 人事室 · 人事室 · 點閱數:276
詳如附件
1) 兼行政教師是否為公務人員兼任政府投資或轉投資民營事業機構、財團法人及社團法人董、監事職務規定適用對象函釋.pdf
會員登入
送出
取消
_MB_SYSTEM_LPASS
_MB_SYSTEM_RNO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