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_MI_TADNEWS_ARCHIVE
_MI_TADNEWS_NEWSPAPER
_MB_SYSTEM_ADMENU
文章分類
教務處
學務處
總務處
輔導室
人事室
Back
本站消息
轉知教育部函公立學校專任教師及國立學校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得於下班時間就其智慧財產權及肖像權之授權行使,獲取合理對價相關規範補充說明
公告
2023-03-01 · 人事室 · 人事室 · 點閱數:296
1) 智慧財產權及肖像權之授權行使,獲取合理對價相關規範補充說明(教育部函).pdf
會員登入
送出
取消
_MB_SYSTEM_LPASS
_MB_SYSTEM_RNO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