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語言友善環境及創作應用與推廣補助作業要點」112年公告受理申請
活動 2023-01-16 · ryjh011 · 教務處 · 點閱數:367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112年1月7日桃客文字第1120000380號函辦理。
二、文化部為尊重多元文化,打造語言友善環境,增進面臨傳承危機國家語言學習管道及使用機會,落實語言生活化及現代化,特修訂旨揭作業要點。
三、旨揭要點申請者資格為依我國法令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法人、團體、公私立學校,及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之自然人,補助類別包含「友善環境」、「創作及應用」及「推廣活動」三類。
四、本案受理申請時間自即日起至112年2月3日止,補助要點等相關文件已公告於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s://grants.moc.gov.tw/Web/),請踴躍申請。
五、相關資料請至上開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