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有關「原住民族教育師資修習原住民族文化及多元文化教育課程」抵免作業,惠請各校轉知貴校教師
2017-02-24 · ryjh011 · 教務處 · 點閱數:688
| 一、 | 依據國立臺中教育大學106年2月20日臺中大學原民字第1062060093號函、「原住民族教育法」第24條規定暨「原住民族教育師資修習原住民族文化及多元文化教育課程辦法」第6條規定辦理。 |
| 二、 | 抵免方式: |
| (一) | 修習科目名稱相同者:檢附抵免課程表1份或其他相關佐證資料。 |
| (二) | 修習科目名稱不相同,課程內涵相似者:檢附抵免課程表、授課大綱或其他可了解課程內涵之佐證資料。 |
| (三) | 填寫附件申請表連同證明資料寄回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原民中心。 |
| 三、 | 收件時間:106年3月1日至106年3月31日,以郵戳為憑。 |
| 四、 | 收件地址:40306台中市西區民生路140號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原民中心(課程抵免) |
| 五、 | 相關流程規劃請參閱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