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高雄市政府教育局辦理「106年度視覺藝術教學實踐研究與發表會實施計畫說明會」一案,請各校鼓勵教師踴躍報名參加
2017-02-16 · ryjh011 · 教務處 · 點閱數:691
| 一、 |
依據教育部106年2月6日臺教師(一)字第1060014447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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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旨揭活動為教育部為推展藝術教學的實踐研究方法與風氣,檢視藝術教育理論與教學實務的關聯性,提昇藝術教師專業素養與教學品質,請各校鼓勵教師踴躍報名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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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北區(宜蘭、台北、新北、桃園、新竹、苗栗、金門、馬祖): |
| 1、 |
時間:106年3月1日(星期三),下午2時至4時。 |
| 3、 |
連絡人:麗山國小學務處張芷瑄秘書,02-26574158#328或傳真02-27994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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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時間:106年2月22日(星期三),下午2時至4時。 |
| 3、 |
連絡人:潭陽國小教務處張美智老師,04-25382255#742或傳真04-25371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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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時間:106年2月22日(星期三),下午2時至4時。 |
| 3、 |
連絡人:東光國小教務處李宗憲主任07-3839350#11或傳真07-3839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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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時間:106年3月15日(星期三),下午2時至4時。 |
| 3、 |
連絡人:忠孝國小教務處余旻晏主任,03-8351218或傳真03-8323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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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時間:106年3月1日(星期三),下午2時至4時。 |
| 3、 |
連絡人:新生國小張釋月老師,0978-539539或傳真089-348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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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
全程參與說明會將核發2小時研習時數,本局同意參與旨揭說明會之教師,活動是日於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核予公(差)假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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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
如有相關疑義請洽各分區聯絡人或高雄市政府教育局王健諭科員07-7995678分機3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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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 |
檢附106年度視覺藝術教學實踐研究與發表會實施計畫及說明會實施程序(含報名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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