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警察人員服務證於111年5月1日換發,舊證同時作廢
2022-05-03 · 人事室 · 人事室 · 點閱數:408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警政署111年4月28日警署人字第11100965623號函辦理。
二、刑警證及外事警察人員服務證另案辦理換發,將另函通知。
三、檢送警察(機關)服務證樣本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