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各區(校)106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美術班、音樂班、舞蹈班或戲劇班甄選入學聯合簡章彙編(含術科測驗、以競賽表現入學、聯合分發或分發簡章)一案,詳如說明。
公告 2017-01-06 · 資料組 · 輔導室 · 點閱數:622
一、依據教育部106年1月3日臺教授國字第1050143608、1050150712、1050151726、1050152385及1050152817號函辦理。
二、旨揭各區各類簡章訂於106年1月11日(星期三)公告於「國教署資優教育資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