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110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稱國教署)聯合安置區及各自辦區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報名作業期程一案
公告 2021-02-23 · 資料組 · 輔導室 · 點閱數:542
| 一、 | 依據國教署110年2月17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00016531A號函暨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10年2月18日高市教特字第11030996700號函副本辦理。 |
| 二、 | 因應109學年度第2學期開學日延後至110年2月22日,國教署聯合安置區及各自辦區(桃園市、新北市、臺中市及高雄市)適性輔導安置網路報名作業期程,說明如下: |
| (一) | 國教署:原訂110年2月17日至2月25日,調整為110年2月17日至3月2日。 |
| (二) | 桃園市:110年2月3日至2月25日(未調整)。 |
| (三) | 新北市:110年2月1日至2月25日(未調整)。 |
| (四) | 臺中市:110年2月17日至3月2日(未調整)。 |
| (五) | 高雄市:原訂110年2月17日至2月25日,調整為110年2月17日至3月2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