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
公告 2019-03-28 · 人事室 · 人事室 · 點閱數:703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國民中小學行政規劃及資源、課程及教學、學前教育相關業務,有意願教師請於108年4月12日(星期五)前將履歷表以電子檔寄送至e-jl84@mail.k12ea.gov.tw
(一)教師資格:
1、公立學校(不含偏遠、離島、原住民地區及小型規模學校)之編制內專任教師。
2、應具有三年以上之任教年資,並具有相關教育行政知能、教育專業及實務經驗。
3、對教育行政工作具服務熱忱且認真負責者。
4、須熟悉Office電腦軟體之操作。
(二)商借期限:108學年度之商借期限自108年8月1日起至109年7月31日止。
(三)服務地點:國教署臺北辦公室(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48-1號)。
(四)辦理業務:以國民中小學行政規劃及資源、課程及教學、學前教育相關業務為範疇。
(五)其餘事項依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及相關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