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桃園市107學年度第二學期國民中小學教師優良教學示例到校分享實施計畫」一案延長申請
公告 2019-02-14 · ryjh011 · 教務處 · 點閱數:474
一、依據108年1月16日桃教中字第1080004799號函辦理。
二、辦理時程:108年1月7日至108年6月28日,可申請場次尚 有11場。
三、延長受理時間:即日起至108年3月8日(星期五)止,審核結果將公告於「桃園市國民教育輔導團-學校資料系統」的「最新消息」(網址:http://ceag.tyc.edu.tw/ceag_school/),並另行函文公布審核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