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事務組長徵選簡章
公告 2018-12-24 · 人事室 · 人事室 · 點閱數:718
一.報名方式、日期及所需證件:
(一)本職缺為預估缺(107年12月31日退休生效之職缺)。
(二)所需證件:(所附資料均以A4影本依序裝訂,資料不齊者恕不通知補件,逕依所附資料審查資格)。
(1)報名表、切結書如附檔(2)在職證明書。(3)派令及歷年銓敘審定函。(4)最高學歷證件(5)考試及格證書(6)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7)身分證正反面(8)退伍令(9)採購證照(無則免附)(10)若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者,請檢附該手冊(11) 若通過全民英檢初級以上者請附英檢及格證書(12) 公務人員履歷表1份(含自傳成長歷程、個人理念、報考動機、工作期許及聯絡電話(日)及手機號碼)。
(三)報名日期及方式:請於108年1月3日前將以上證件寄達(送達)本校人事室辦理(非以郵戳為憑,逾期寄達恕不受理,請再以電話聯繫本校確認,以免遺漏,並請於信封右上角註明「應徵組長」)。以上先就書面資料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另行通知甄試(含面試及資訊測驗)(錄取與否均不退件,如需返還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不符合資格或甄審未錄取者,恕不通知)。
(四)本職缺除正取1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人員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
(五)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
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六)聯絡電話:03-4782242轉710林主任。
(七)聯絡地址:326-56桃園市楊梅區民豐路69號。
二.餘詳如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