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行政院函以,配合臺灣省政府業務依性質分別移由內政部、財政部、交通部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承接
公告 2018-07-03 · 人事室 · 人事室 · 點閱數:676
轉知行政院函以,配合臺灣省政府業務依性質分別移由內政部、財政部、交通部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承接,相關臺灣省法規之管轄機關業經公告變更為各該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