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7學年度國民教育輔導團團員遴選實施計畫」1份
公告 2018-06-08 · ryjh011 · 教務處 · 點閱數:517
一、 | 依據「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作業要點」及「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國民教育輔導團實施要點」辦理。 |
二、 | 受理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7年6月20日止。 |
三、 | 輔導員遴選程序: |
(一) | 續任輔導員:輔導小組召集校長得優先推薦續聘服務績優輔導員,輔導員繳交報名表及服務學校同意書至本局彙辦,於107年7月9日前將複審結果函報本局。 |
(二) | 新進輔導員:初審及複審。 |
四、 | 錄取公告:107年7月於本市國民教育輔導團網站公告錄取名單。 |
五、 | 每人限報名一個學習領域、議題輔導小組,不得跨領域報名。 |
六、 | 本案報名表等相關資料,掛號郵寄至「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收」,請在信封空白處註明「徵聘桃園市國民教育輔導團輔導員」,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