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法官學院辦理「中學教師法律教育研習營」一案,詳如說明
2018-06-08 · ryjh011 · 教務處 · 點閱數:476
一、 | 依據法官學院107年6月1日官院教和字第1070001073號函辦理。 |
二、 | 請貴校鼓勵所屬教師踴躍參與,並本權責核予公(差)假登記,檢附來函1份及各期課程表4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