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學年度國民中小學藝術才能班新生暨轉學生鑑定招生簡章各1份。
公告 2018-01-23 · 資料組 · 輔導室 · 點閱數:667
一、依據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鑑定工作作業要點辦理。
二、本案各類別鑑定招生簡章可至本府教育局網站(http://www.tyc.edu.tw)-訊息公告-最新消息處及各類藝才班設立學校網頁下載或索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