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託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辦理「教室教學的春天-分組合作學習初階培訓工作坊計畫書」一份,詳如說明
研習 2017-09-30 · ryjh011 · 教務處 · 點閱數:566
一、 | 依據國立臺北教育大學106年9月26日北教大課傳字第1060420145號函辦理。 |
二、 | 「分組合作學習」有助於提升學生學習成就、增進學生之學習動機、發展合作及溝通技巧、增進學生自尊及促進族群融合、有助於適性發展,是一項具備多項功效的教學策略。為使教師瞭解如何規劃與設計分組合作學習,如何判斷選用適合的合作學習模式,如何教導合作技巧,以及如何評估實施成效,爰規劃辦理旨揭工作坊。 |
三、 | 本計畫座位有限,將依「報名身份」先後順序錄取至額滿為止,其參與對象如下: |
(一) | 本計畫之二十九所「分組合作學習深耕學校」之校長、教務主任及計畫內實施教師「務必參加」(若已參加過本單位於101學年度~105學年度辦理之「專業培訓工作坊」,得不用參與本次工作坊)。 |
(二) |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國小、國中與高中職)教師結伴參加。 |
(三) | 各縣市教育局之領域輔導成員。 |
(四) | 師資培育機構或教育相關系所之教授。 |
四、 | 工作坊期程及地點: |
(一) | 北區場:11月11日(六)至11月12日(日),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134號)。 |
(二) | 中區場:10月28日(六)至10月29日(日),臺中世界貿易中心(臺中市西屯區天保街60號)。 |
(三) | 南區場:11月04日(六)至11月05日(日),高雄國際會議中心(高雄市鹽埕區中正四路274號)。 |
五、 | 請參加人員逕至分組合作學習網站報名(https://cirn.moe.edu.tw/Cooperation),網路報名後須等待管理者審核通過,方可參加,恕不接受現場報名。 |
六、 | 本場次工作坊兩日全程參與者,將核予研習時數12小時。 |
七、 | 與會人員由學校本權責核予公(差)假,交通費及代課鐘點費僅補助二十九所分組合作學習深耕學校,其費用由核撥深耕學校辦理分組合作學習經費支應。 |
八、 | 若有相關問題請洽國立臺北教育大學何佳雯小姐,連絡電話:02-2732-1104#82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