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第四屆校園偶像才藝比賽
活動 2017-09-28 · 訓育組 · 學務處 · 點閱數:741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106年9月25日桃教學字第1060074871號函辦理。
二、為鼓勵國中生多元適性發展,培育學生歌唱、舞蹈及其它藝術才藝能力,特舉辦「桃園市第四屆校園偶像才藝比賽」,辦法如附件。
三、比賽地點:私立永平工商高級中等學校。(桃園市楊梅區永平路480號)
四、初賽收件時間:即日起至106年12月8日中午12時截止,辦法如附件。
五、決賽日期:107年1月4日(星期四)於本校明德堂。
六、報名時間:即日起106年12月8日(星期五)12:00截止。
七、本校聯絡人:推廣室 龔慧芳組長(03)4822464分機888。
八、本校地址圖示見辦法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