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教育部辦理「家庭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公聽會」,請鼓勵所屬家庭教育推展人員踴躍與會座談,並核予公差假登記
2017-07-11 · 輔導組 · 輔導室 · 點閱數:649
一、依據教育部106年7月10日臺教社(二)字第1060097719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為廣泛蒐集各界對家庭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意見,特於106年7月13日(星期四)下午2時假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南棟18樓第5會議室(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召開本次全國公聽會。
三、旨揭公聽會採網路報名,報名資訊如下:
(一)網址:https://goo.gl/hesre8。
(二)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06年7月12日(星期三)中午12時止,報名人數如超過場地限制,得提前截止報名。
(三)本案相關問題請洽終身教育司王鈴雅專員(02)77365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