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辦理「106年度視覺藝術教學實踐研究與發表會計畫」優良案例全國發表會實施辦法1份,請各校鼓勵教師或輔導員踴躍報名參加
活動 2017-06-28 · ryjh011 · 教務處 · 點閱數:605
一、 | 依據教育部106年6月20日臺教師(一)字第1060086470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目的為透過教學實踐研究案例的發表,驗證本計畫實施效應,並經由發表現場的共同研討,探究藝術教育理念落實的方式,以及視覺藝術課程結構與教學專長的有效發展途徑。 |
三、 | 辦理時間與地點:106年7月13、14二日,國家教育研究院三峽院區101研習教室,詳情請洽:台北市內湖區麗山國小張芷瑄老師,電話:02-26574158#328;傳真02-27994484、e-mail:bobo8231@gmail.com。 |
四、 | 本局同意參與旨揭會議之教師,活動是日核予公(差)假登記。 |
五、 | 檢附「106年度視覺藝術教學實踐研究與發表會計畫優良研究案例全國發表會」實施辦法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