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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公務人員違法(規)赴陸建議懲處原則』及『行政院與所屬各機關(構)學校公務人員違規赴港澳建議懲處原則』相關事項Q&A」。
2026-03-26 · 人事室 · 人事室 · 點閱數:145
1) 違規赴港澳懲處原則相關事項 Q&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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