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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組 - 學務處 | 2017-03-08 | 點閱數: 536
一、依據106年2月18日桃體全字第1060001973號函辦理。
二、檢附旨揭實施計畫、設攤申請表、才藝表演報名表及健康聲明書等各1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