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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ryjh011 - 教務處 | 2016-10-24 | 點閱數: 570
一、 依據國家教育研究院105年10月18日教研測字第1051201366號函辦理。
二、 本案如有相關疑問請逕洽聯絡人:張先生,電話:(02)7740-7124。
三、 參加旨揭研討會之教師,於課務自理原則下,由學校依「教師請假規則」本權責核予公假登記。
四、 檢附國家教育研究院原函影本及旨揭研討會議程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