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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ryjh011 - 教務處 | 2016-10-24 | 點閱數: 579
一、 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05年10月5日師大化學字第1051024188號函暨本局105年10月5日桃教督字第1050079136號函辦理。
二、 參加對象:本市中小學自然與生活科技學習領域教師(含正式教師、實習教師及代理代課教師)。
三、 參加人數:每場次至多20名觀課與實作教師,依辦理場地調整。
四、 檢附旨揭計畫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