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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ryjh011 - 教務處 | 2016-09-26 | 點閱數: 763
一、 依據教育部105年9月12日臺教師(三)字第1050126049號函辦理。
二、 為鼓勵教師培養創新教學之思考與技巧,融入各學習領域教學及增進教師協作發展領域(或跨領域)教學案例之能力,爰辦理旨揭徵選活動。
三、 旨揭計畫重點說明如下(詳如附件):
(一) 報名資格:國中或完全中學國中部編制內現職專任合格教師、代理教師或教育實習生 (教育實習生需與實習學校實習輔導教師合作參賽)。
(二) 甄選組別及人數:語文(國文科)、語文(英文科)、數學、自然與生活科技、社會、藝術與人文、綜合活動、健康與體育領域,另新增跨領域組別等9組,各組徵選作品每件參與人數需為3-4人,以參加1件(含)為限,且同一作品不受理跨組參賽。
(三) 報名方式及日期:請於本(105)年11月1日起至優良教徵選線上報名系統(http://12years.ncue.edu.tw/)填列相關資料,並印出及備妥所需參賽文件於106年1月12日(四)前寄至「彰化縣立彰興國中教務處」12年國教小組李羽婷老師收(50058彰化市埔西街107號)(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四) 各組擇優獎勵(各組視件數或作品水準,由評審委員決議調整):
1、 特優:各3件,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建議學校核敘記功1次,每人獎狀1張;每件核實核予稿費每千字新臺幣(以下同)1,200元,最高以1萬字計算。
2、 優選:各5件,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建議學校核敘嘉獎2次,每人獎狀1張;每件核實核予稿費每千字1,000元,最高以1萬字計算。
3、 佳作:2名,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建議學校核敘嘉獎1次,每人獎狀1張。
四、 本案本市為每個領域至少5件參賽。教育部依各縣市教師參賽情形,納入補助各縣市教師專業發展相關經費之參據。
五、 另為鼓勵教師參加教案甄選,形式要件符合進入初審者,由教育部函發每位教師入選證明書函。
六、 相關表件公布於計畫網站「最新消息」(http://12years.ncue.edu.tw/)。倘有未盡事宜,請逕洽彰化縣彰興國中李羽婷老師(04-7110743分機200、201、E-mail:12year.education@gmail.com或exgfive@hotmail.com。
七、 檢附原函及旨揭計畫各1份。